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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關于此欄目沒有信息或信息更新不及時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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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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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此欄目沒有信息或信息更新不及時的說明

     

    尊敬的檢查組: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2017〕97號)、《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實施意見》(黑政辦規〔2018〕24號)文件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政務信息公開要求,黑龍江公共資源交易網必須設置此類欄目,以提供相應信息的公開發布渠道。

    但是由于黑龍江公共資源交易網主要為全省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提供全流程電子化交易服務,屬于業務類網站,網站展示的信息主要根據當天實際發生的交易情況,實時更新數據,有些欄目由于當天沒有此類交易,或者某一交易未發生過澄清、流標情況,則該欄目沒有信息展示,信息的更新都是根據交易業務實時變化,負責搭建交易網的部門只是負責提供展示的欄目,不能干擾實際的公共資源交易活動。

    請檢查組給予理解支持。

    附件:

    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2017〕97號)

    2.《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實施意見》(黑政辦規〔2018〕24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

     

    國辦發〔2017〕9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為進一步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不斷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推進公共資源配置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擴大公眾監督,增強公開實效,努力實現公共資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不斷提高公共資源使用效益,維護企業和群眾合法權益,為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作出貢獻,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主要任務

    本意見所稱公共資源配置,主要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保障性住房分配、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政府采購、國有產權交易、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等社會關注度高,具有公有性、公益性,對經濟社會發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廣泛和重要影響的公共資源分配事項。各地區、各部門要根據區域、行業特點,進一步明確本地區、本行業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開范圍,細化公開事項、內容、時限、方式、責任主體、監督渠道等,納入主動公開目錄清單。

    (一)突出公開重點。

    1.住房保障領域。在項目建設方面,主要公開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規劃建設方案、年度建設計劃信息(包括建設計劃任務量、計劃項目信息、計劃戶型)、建設計劃完成情況信息(包括計劃任務完成進度、已開工項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項目基本信息、配套設施建設情況)、農村危房改造相關政策措施執行情況信息(包括農村危房改造政策、對象認定過程、補助資金分配、改造結果);在住房分配方面,主要公開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對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過程、分配結果等信息。

    2.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領域。主要公開土地供應計劃、出讓公告、成交公示、供應結果等信息。

    3.礦業權出讓領域。主要公開出讓公告公示、審批結果信息、項目信息等信息。

    4.政府采購領域。主要公開采購項目公告、采購文件、采購項目預算金額、采購結果、采購合同等采購項目信息,財政部門作出的投訴和監督檢查等處理決定、對集中采購機構的考核結果,違法失信行為記錄等監督處罰信息。

    5.國有產權交易領域。除涉及商業秘密外,主要公開產權交易決策及批準信息、交易項目信息、轉讓價格、交易價格、相關中介機構審計結果等信息。

    6.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主要公開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信息、市場主體信用等信息。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外,招標公告(包括招標條件、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投標人資格要求、招標文件獲取、投標文件遞交等)、中標候選人(包括中標候選人排序、名稱、投標報價、工期、評標情況、項目負責人、個人業績、有關證書及編號、中標候選人在投標文件中填報的資格能力條件、提出異議的渠道和方式等)、中標結果、合同訂立及履行等信息都應向社會公布。

    (二)明確公開主體。

    按照“誰批準、誰公開,誰實施、誰公開,誰制作、誰公開”的原則,公共資源配置涉及行政審批的批準結果信息由審批部門負責公開;公共資源項目基本信息、配置(交易)過程信息、中標(成交)信息、合同履約信息由管理或實施公共資源配置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按照掌握信息的情況分別公開。此外,探索建立公共資源配置“黑名單”制度,逐步把騙取公共資源等不良行為的信息納入“黑名單”,相關信息由負責管理的部門分別公開。

    (三)拓寬公開渠道。

    充分發揮政府網站第一平臺作用,及時發布公共資源配置領域各類信息,暢通依申請公開渠道。積極利用政務微博微信、新聞媒體、政務客戶端等拓寬信息公開渠道,開展在線服務,提升用戶體驗。構建以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為樞紐的公共資源交易數據共享平臺體系,推動實現公共資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各類依法應當公開的公共資源交易公告、資格審查結果、交易過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約信息以及有關變更信息等在指定媒介發布后,要與相應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實現信息共享,并實時交互至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匯總發布。公共資源配置領域的信用信息要同時交互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依托“信用中國”網站及時予以公開。要把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與其他政務信息系統進行整合共享,實現公共資源配置信息與其他政務信息資源共享銜接。

    (四)強化公開時效。

    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公共資源配置過程中產生的政府信息,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等內容外,應依法及時予以公開。確定為主動公開的信息,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上網公開。對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要嚴格按照法定時限和理由予以答復。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公共資源配置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加強組織領導,狠抓任務落實,以此作為深化政務公開工作的有效抓手。各級政府要建立健全協調機制,明確分工,夯實責任,政府辦公廳(室)作為組織協調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財政、國土資源、環保、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農業、商務、衛生計生、審計、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稅務、林業、鐵路、民航等部門以及公共資源交易相關監管機構,提出明確工作目標和具體工作安排,認真組織實施并做好政務輿情監測和回應,確保任務逐項得到落實。

    (二)加強監督檢查。

    各級政府要定期對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檢查,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公開時效、交易平臺掌握信息報送和公開情況等。各有關部門每年要將本領域工作進展情況報同級政務公開主管部門,并在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中公布,接受社會公眾、新聞媒體的監督。

    (三)做好考核評估。

    地方各級政府要按照政務公開工作績效考核相關規定,把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政務公開工作績效考核范圍,加大考核力度,并探索引入第三方評估機制,推動工作有效開展。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對未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履行公開職責的,要通報批評,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體現;對工作成效突出的,給予通報表揚。

     

                                     國務院辦公廳

                                   2017年12月19日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實施意見

     

    黑政辦規〔2018〕24號

     

    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2017〕97號)精神,進一步做好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分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礦業權出讓、政府采購、國有產權交易、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等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我省重要講話精神,落實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和省委十二屆二次全會工作部署,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推進公共資源配置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形成合理交易價格,提高社會資源配置效率和全要素生產率,擴大公眾監督,增強公開實效,努力實現公共資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公平維護企業和群眾合法權益,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力走出振興發展新路子作出貢獻,促進全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對公共資源配置過程中產生的政府信息,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等內容外,都要依法及時予以公開,實行主動公開目錄清單管理,實現公共資源配置全程公開、全程留痕。

    (一)住房保障領域信息公開。

    公開各市縣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規劃建設方案信息,主要是公開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規劃或方案等內容;公開各市縣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設計劃信息,主要是公開建設計劃任務量、計劃項目信息、貨幣化分配政策等內容;公開各市縣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設計劃完成情況信息,主要是公開計劃任務完成進度、已開工項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項目基本信息、配套設施建設情況等內容;公開各市縣農村危房改造相關政策措施執行情況信息,主要是公開農村危房改造政策、補助資金使用情況、改造結果等內容;公開各市縣保障性住房分配情況信息,主要是公開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對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結果等內容;公開各市縣公租房租賃補貼發放情況信息,主要是公開公租房租賃補貼發放標準、發放對象、發放金額、發放程序、發放結果等內容。

    (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領域信息公開。

    公開各市縣土地供應計劃信息,主要是公開土地供應總量、供應結構等內容;公開各市縣土地出讓公告信息,主要是公開出讓方式、宗地位置、面積、用途、容積率、建筑密度、出讓年限等內容;公開各市縣土地成交公示信息,主要是公開受讓單位、交易價格等內容;公開各市縣土地供應結果信息,主要是公開土地坐落、面積、土地用途、供應方式等內容。

    (三)礦業權出讓領域信息公開。

    公開省級及各市縣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礦業權項目信息,主要是公開出讓礦業權的基本情況、投標人或者競買人的資質條件、出讓方式、獲取文件的途徑和申請登記的起止時間及方法、確定中標人或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等內容;公開省級及各市縣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礦業權成交公示信息,主要是公開中標人或者競得人的名稱、成交時間、成交地點、中標或者競得的簡要情況、礦業權成交價格及繳納時間等內容;公開省級及各市縣申請在先探礦權出讓、探礦權轉采礦權、以協議方式出讓礦業權申請登記信息,主要是公開申請人名稱、項目名稱或者礦山名稱、申請礦業權的取得方式、申請礦業權的范圍、勘查開采礦種、開采規模等內容;公開省級及各市縣以協議方式出讓礦業權確認公示信息,主要是公開受讓人名稱、項目名稱或者礦山名稱、擬協議出讓礦業權的范圍及地理位置、勘查開采礦種、開采規模等內容;公開省級及各市縣轉讓礦業權公示信息,主要是公開轉讓人名稱、項目名稱或者礦山名稱、受讓人名稱、轉讓礦業權許可證號、轉讓礦業權的礦區(勘查區)資源儲量情況、轉讓價格、轉讓方式等內容。

    (四)政府采購領域信息公開。

    公開省級及各市縣政府采購交易過程信息,主要是公開采購項目公告、采購文件、采購項目預算金額、采購結果、采購合同等內容;公開省級及各市縣財政部門作出的投訴和監督檢查等處理決定信息,主要是公開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決定、監督檢查處理決定等內容;公開省級及各市縣考核集中采購機構的結果信息;公開政府采購過程中的違法失信行為記錄等監督處罰信息。

    (五)國有產權交易領域信息公開。

    公開國有產權交易決策及批準信息,主要是公開轉讓方決策文件名稱、批準單位名稱等內容;公開國有產權交易中相關中介機構審計評估結果信息,主要是公開審計機構名稱、審計結果、評估機構名稱、評估基準日、評估結果等內容;公開國有產權交易項目信息,主要是公開轉讓標的基本情況、轉讓方等內容;公開國有產權轉讓價格信息,主要是公開轉讓底價(起始價)等內容;公開國有產權交易價格信息,主要是公開成交金額等內容;公開國有產權交易成交信息,主要是公開合同金額、日期等內容。

    (六)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信息公開。

    公開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信息,主要是公開項目名稱、地點、建設內容、投資規模、項目法人、建設期等內容;公開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市場主體信用信息,主要是公開市場主體基礎信息、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抽查檢查、日常監管信息以及經主管部門認定的紅黑名單等內容;公開招標公告信息(招標人采用資格預審的,還應當公開資格預審公告),主要是公開招標條件、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投標人資格要求、招標文件獲取、投標文件遞交、招標人及代理公司聯系方式等內容;公開中標候選人信息,主要是公開中標候選人排序、名稱、投標報價、工期、評標情況、項目負責人、中標候選人在投標文件中承諾的項目業績、資格能力條件以及被否決投標的投標人名稱、否決依據和原因等內容;公開中標結果信息,主要是公開中標人相關信息、中標金額等內容;公開合同訂立信息,主要是公開合同締結人信息、合同標的、合同金額、執行期限等內容。

    三、明確信息公開主體

    按照“誰批準、誰公開,誰實施、誰公開,誰制作、誰公開”的原則,公共資源配置涉及行政審批的批準結果信息由審批部門負責公開;公共資源項目基本信息、配置(交易)過程信息、中標(成交)信息、合同履約信息由管理或實施公共資源配置的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按照掌握信息的情況分別公開。要探索建立全省公共資源配置“黑名單”制度,逐步把騙取公共資源等不良行為的信息納入“黑名單”,相關信息由負責該公共資源管理的部門進行公開。

    各市縣政府和有關部門要依法切實承擔起工作職責,嚴格履行保密審查程序,該公開的信息堅決公開。住房保障領域信息由省、市、縣住建部門按照權限負責公開。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領域和礦業權出讓領域信息由省、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按照權限負責公開。政府采購領域信息中的政府采購交易過程信息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負責公開;投訴和監督檢查等處理決定、集中采購機構考核結果和違法失信行為記錄等監督處罰信息由作出決定的財政部門負責公開。國有產權交易領域信息由產權持有單位負責公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信息中的項目審批核準備案信息由實施審批核準備案的部門負責公開;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由各級審批部門、監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公開;招標公告、中標候選人信息、中標結果、合同訂立信息由招標人或被授權的招標代理機構負責公開。

    四、拓寬信息公開渠道

    堅持信息公開與信息共享相結合,依托省政府門戶網站、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黑龍江)、信用中國(黑龍江)以及各行業主管部門網站等信息平臺,形成立體式、多渠道、分層級、分專業的公開方式。全省公共資源配置領域的信息要進行分類歸集、集中發布,打造一站式、全時段綜合服務平臺。積極利用政務微博微信、新聞媒體、政務客戶端等拓寬信息公開渠道,開展在線服務,暢通依申請公開渠道,提升用戶體驗。

    (一)發揮政府門戶網站平臺作用。

    在省政府門戶網站設立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專欄,推動住房保障、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礦業權出讓、政府采購、國有產權交易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相關信息有效歸集,實現全省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所有信息一站式服務,確保信息公開全面、準確、及時。各市縣政府要建立統一的公開窗口,對本級公共資源配置信息進行及時有效公開。

    (二)構建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為樞紐的公共資源交易數據共享平臺體系。

    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礦業權出讓、政府采購、國有產權交易、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相關信息全部匯總到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黑龍江),實時交互至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和省政府門戶網站集中發布。開展全流程電子化交易,進一步推進公共資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

    (三)推動信用信息交互共享。

    各級公共資源監督管理部門作出的與公共資源配置領域相關的信用信息要及時通過“黑龍江省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填報系統”歸集到信用中國(黑龍江),實時交互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省政府門戶網站集中發布,依托“信用中國”網站及時予以公開。

    (四)推動多渠道公開。

    住建、國土資源、財政、國資等省直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指導本系統市縣各級業務部門建立完善各自的公開渠道,及時公開本部門制作、保存和監管的公共資源配置相關信息,同時要進一步完善自身公開渠道,集成本系統各級相關信息公開發布,提高信息搜索的便利性和專業化。各市(地)、縣(市)政府(行署)要集成本級各業務部門發布的公共資源配置相關信息,進行統一公開發布。

    (五)優化信息服務。

    各公開主體在公開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時,應在原有依法公開渠道和方式不變的基礎上,通過技術手段將相關信息同步推送或交互到省政府門戶網站、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黑龍江)、信用中國(黑龍江)以及其他指定的網站。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黑龍江)要與全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信用中國(黑龍江)等政務信息系統及公共資源交易行政監督部門的監管系統進行對接,實現公共資源配置信息與其他政務信息資源共享銜接。

    五、強化信息公開時效

    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確定為主動公開的內容,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對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要嚴格按照法定時限和理由予以答復。

    (一)住房保障領域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信息,涉及招標的相關信息,按照電子招標投標有關數據規范要求交互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文本的,自收到起12小時內公開;采用電子郵件、電子介質、傳真、紙質文本等形式提交或者直接錄入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文本的,自核驗確認起1個工作日內公開(核驗確認最長不得超過3個工作日)。

    (三)礦業權出讓信息,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礦業權的,在投標截止日、公開拍賣日或者掛牌起始日20個工作日前公開項目信息,并在發出中標通知書或者簽訂成交確認書后5個工作日內公開成交公示信息;以協議方式出讓礦業權確認的,應在確定協議出讓礦業權受讓人和出讓范圍后、申請登記前公開相關信息;申請在先探礦權轉讓、探礦權轉采礦權、以協議方式出讓礦業權申請登記的以及轉讓礦業權確認公示的,在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受理后,同時公開相關信息。

    (四)政府采購信息,交易過程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變更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投訴和監督檢查等處理決定、集中采購機構考核結果和違法失信行為記錄等監督處罰信息自相關部門下發通知書起1個工作日內公開。

    (五)國有產權交易信息,產權交易決策及批準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因產權轉讓導致轉讓標的企業的實際控制權發生轉移的,轉讓行為獲批后10個工作日內進行信息預披露);國有產權交易成交信息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予以公開;中介機構審計結果、項目信息、轉讓價格、交易價格等信息在產權轉讓掛牌公告期內公開。

    (六)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信息,項目審批核準備案信息和市場主體信用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按照電子招標投標有關數據規范要求交互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文本的信息,自收到起12小時內公開;采用電子郵件、電子介質、傳真、紙質文本等形式提交或者直接錄入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文本的信息,自核驗確認起1個工作日內公開(核驗確認最長不得超過3個工作日)。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各市縣政府、省直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公共資源配置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將其作為深化政務公開工作的有效抓手,加強組織領導,狠抓任務落實。要進一步細化本地、本行業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開事項、內容、時限、方式、責任主體等,納入主動公開目錄清單。

    (二)落實工作責任。

    省政府辦公廳及各市縣政府辦公室(廳)牽頭,組織協調各級發改、工信、財政、國土資源、環保、住建、交通運輸、水利、農業、商務、衛生計生、審計、國資、稅務、林業、鐵路、民航等部門以及政府公共資源交易相關監管機構,提出年度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目標和具體工作安排,動態更新主動公開目錄清單,暢通公開渠道,推動相關信息有效歸集,認真組織實施并做好政務輿情監測和回應,確保工作任務逐項得到落實。

    (三)加強監督檢查。

    要定期對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檢查,省直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要負責對本系統各層級信息公開情況進行監管,省政府辦公廳將對省、市(地)、縣(市、區)政府(行署)集成信息公開情況進行監管,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公開時效、交易平臺掌握信息報送和公開情況等。各有關部門每年要將本領域工作進展情況報同級政務公開主管部門,并在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中公布,接受社會公眾、新聞媒體的監督。省政府督查室定期進行跟蹤督辦。

    (四)做好考核評估。

    省政府辦公廳及各市縣政府辦公室(廳)按照政務公開工作績效考核相關規定,把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政務公開工作績效考核范圍,加大考核力度,并探索引入第三方評估機制,推動工作有效開展。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對未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履行公開職責的,要通報批評,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體現;對工作成效突出的,給予通報表揚。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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